为建立健全我县汛期环境安全事件应急机制,规范程序,明确职责,提高应对处置汛期环境安全事件的能力,平昌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制了《平昌县汛期环境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以人为本,平战结合。加强汛期环境安全事件风险源监测、监控和监督管理,建立汛期环境安全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经常性地做好思想、预案、机制等工作准备,加强培训,开展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应急状态下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先办。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昌经开区,县级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汛期环境安全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加强联动,信息共享。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完善环境应急监测网络,充分发挥部门、行业优势和专业救援力量的作用,实现资源信息共享。
科学规范,处置有效。充分发挥专家在应急管理中的参谋作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为汛期环境安全事件的预警和处置提供技术支持,确保一旦有事能快速反应,科学处置。